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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内蒙古自治区国道207线宝昌至三号地段高速公路交通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
地 区: |
内蒙古自治区国道207线宝昌至三号地段高速公路交通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
建设(代理)单位 : |
内蒙古自治区国道207线宝昌至三号地段高速公路交通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
报名截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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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国道207线宝昌至三号地段高速公路交通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内蒙古 1. 招标条件 内蒙古自治区国道207线宝昌至三号地段高速公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发改交运字[2008]99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国道207线宝昌至三号地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交通工程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中部,锡林郭勒盟中南部,路线起点位于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宝昌镇北,接国道207线桑根达来至宝昌一级公路终点,起点桩号K256+750,路线呈由北向南走向,途经宝昌镇、贡宝拉格苏木,终点止于蒙冀交界的三号地,接国道207线河北境内三号地至张北段规划高速公路起点,终点桩号K305+316.950。路线全长49.261公里。 2.2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 ① 交通安全设施及机电工程监理,内容有标志工程、标线工程、隔离栅工程、防抛网工程、护栏工程、防眩设施工程、机电工程、通信管道工程等。 ② 钢结构工程监理,内容有省界主线收费站大棚,旧路收费站大棚,宝昌北、宝昌南、贡宝拉格匝道收费大棚,服务区东、西加油站大棚,钢网架面积为4328平方米。 ③ 房建工程监理,内容有服务区、养护工区、卸载点、收费站综合楼等,房建工程总建筑面积为11529平方米。 2.3 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2010年4月15日,交工日期:2010年10月1日。 2.4 本项目设置二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办一个,本次招标只进行驻地办招标。 2.5 合同段划分:国道207线宝昌至三号地段高速公路交通工程施工监理划分为1个合同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及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过去五年内成功地完成类似工程不少于3项施工监理经验的监理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3.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 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3月1日至2010年3月5日 发售招标文件处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单位介绍信原件) 联系人:徐征 王卓 手机:13522845349 联系电话:010-59893731 010-59893730 传真:010-88205605 电子邮箱:xzzbcg@163.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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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03-01 | 加入收藏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